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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红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>

  • 已解决 住宅"0"公摊?

    答:案例分析 贵阳市民张小姐最近在市中心买了一套75平米的高层住宅,但在同事小赵家做客时发现,尽管小赵的房子只有70平米,却明显感觉客厅和厨房都比她的宽敞不少。张小姐经过认真检查之后发现,同事小赵房子的公摊面积为10.8平方米,张小姐的公摊面积却有20.1平方米。 实际上,公摊面积作为住房面积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,常常被许多购房者所忽略。和张小姐经历相似的市民大有人在,由于对于公摊面积的认识不够,往往使得在购房时不加注意,以致房屋的性价比大打折扣。 零公摊可信度几乎为0 有的楼盘称零公摊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噱头。业内人士刘先生介绍,所谓公摊面积,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,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。这部分公用建筑面积一般主要包括大堂、公共门厅、走廊、过道、电(楼)梯前厅、楼梯间、电梯井等。据了解,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,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,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。 现行的有关规定中来看,目前国家在房屋公摊面积上并无明确控制规定,一般情况下,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%~13%,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%~15%,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%~17%,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,公摊通常都在25%左右。 刘先生表示,零公摊的现实操作性是不太可能的。不同建筑的公摊不一样,高层,小高层比多层多个电梯井和需要更大一些的强弱电井,因此公摊要比多层大一些。同样是高层的房子公摊也不一样,1梯两户的房子公摊肯定比2梯二户的房子公摊小。至于说零公摊那也是一种炒作嘘头而已,总房价并不一定会少。 公摊测量引发纠纷不断 据相关业内人士介绍,一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等于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之和。其中公摊面积则需要通过公摊系数的测算与套内使用面积、墙体面积、阳台面积之和的乘积获得。从相关计算公式来看,公摊计算并不是十分复杂。 然而在实际测量操作中仍旧有一些问题,比如公摊系数=总公共分摊面积/(套内建筑面积*总套数),其中所涉及的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、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是不得而知的,因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也没办法算出。同时,由于缺乏明文规定,测量手段和精确度等制约,也使得公摊测量存在争议。 知情权是消费者所无条件拥有的一项基本权利,然而对于一套商品房的实际公摊到底为多少,购房者并不见得知道。公摊面积都是听售楼小姐介绍,真正有多少我也不太清楚购房者罗先生告诉记者。 一方面则是购房者知之甚少,另一方面是开发商的隐瞒和虚报。事实上,正是由于公摊计算的种种弊端和不透明,在这样一种购房者和发展商信息获得不对等的情况下,购房者的知情权根本得不到体现,因此关于公摊面积的纠纷不断。 有效避免公摊面积陷阱 既然公摊面积有如此玄机,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细节呢?业内人士刘先生表示,首先购房者应主动索取公摊数据。尤其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,购房者应向房开商主动索取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,其中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、套内建筑面积之和、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,也可以要求其对购买的房屋进行实际的测量和计算。 其次,购房者在交房之后,如果对于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存在疑问,是有权向设计单位、规划单位、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,其中包括了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、最终面积测量报告、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。 当然,刘先生提醒广大购房者一定要在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。包括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、面积大小。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,约定得越详细,对购房者就越有利。一旦发生纠纷,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得利益。 相关链接: 我国目前对公摊面积规定存在法律空白,现在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房产测量规范》执行。 其中《房产测量规范》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: 电梯井、管道井、楼梯间、垃圾道、变电室、设备间、公共门厅、过道、地下室、值班警卫室等,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,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。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,以及外墙(包括山墙)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。独立使用的地下室、车棚、车库、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,管理用房,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。 另外,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、车棚、车库、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、管理用房、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则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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